中国运筹学会 - 组织结构-工作委员会
管理条例

中国运筹学会科普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 (草案)

 

第一条 中国运筹学会科普工作委员会在中国运筹学会领导下组织开展科学普及工作,遵守中国运筹学会章程,并向常务理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条 科普工作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1名,委员9名。科普工作委员会的组成由常务理事会审定后聘任,任期四年。

 

第三条 工作宗旨:在中国运筹学会领导下,以传播、普及运筹学知识,弘扬运筹思想为主旨,组织科普活动,制作科普材料,传播科学文化,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第四条 工作任务

1.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由各科普委员落实,完成情况要总结汇报。

2.认真完成中国科协、中国运筹学会布置的各项科普工作。

3.根据需要开展多种形式的科学普及、宣传工作,批判邪教邪说,破除迷信,包括组织撰写和出版运筹学科普读物,编制挂图,制作视频,组织 参观、访问以及科普夏令营等等。

4.配合全民素质教育工作,搞好面对中小学的科普讲座,组织好参观科研单位和高等院校的活动。

5.积极参与社会有关单位的科普活动。如,广播电视座谈节目、接受采访等。

6.联合地方运筹学会,共同开展科普宣传活动。

7.了解科学发达国家的科普工作,学习和介绍科普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做法。

 

第五条 科普工作委员会经常性工作由主任、副主任研究部署,一般每年召开一次线上或者线下的全体会议。

 

第六条 严格遵守中国运筹学会财务制度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开展科普活动中厉行勤俭节约。

 

第七条 本条例由中国运筹学会常务理事会批准后生效。